根据《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(德政发〔2014〕75号)、《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等文件的通知》(云河长办发〔2019〕32号)、《德宏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德宏州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》(德河长办发〔2019〕50号)等文件要求,州水利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、州工息化科技局、州财政局、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州生态环境局、州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州农业农村局、州卫生健康委、州审计局、州市场监管局、州林草局、州统计局,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等部门,组成德宏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,对2018年、2019 年度5个县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。考核结果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。优秀等级为:瑞丽市;良好等级为:芒市、陇川县、盈江县、梁河县
现予以公告。
2020 年11月17日